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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油品的危险特性

      发布时间:2014-07-02 09:09:54 阅读:0
    (一)易燃烧
         石油成品油具有容易燃烧的特性,因而也就潜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其危险程度是由油品的闪点高低来评定的。所谓闪点,指的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油品蒸发和空气的混合物接近火焰闪出火花并立即熄灭时的最低温度。根据这一定义可知,燃点越低,燃烧起火的可能性越大。在成品油中,汽油的闪点最低,煤油次之,柴油又较煤油为高。通常情况下,汽油的闪点在-50~28度之间,使其在任何大气温度下均能挥发大量的油蒸汽,只需遇到极小能量的明火即可点燃,着火的危险性最大:煤油和轻柴油(闪点在40~55度和55~90度)如被加热或外部有热源,也较容易产生闪点,但危险程度低于汽油。
    (二)易爆性
         当石油蒸汽和空气混合到一定比率时遇火就会发生爆炸,这一比率为爆炸极限。产生爆炸的最低混合比叫爆炸下限(低限),最高混合比叫爆炸上限(高限)。如果油品蒸汽爆炸下限为1.7%(指油蒸汽在混合气中的最低含量),上限为7.2%(指油蒸汽在混合气中的最高含量),那么当该油品的油蒸汽在混合气中的含量达到上述范围时,遇火就会爆炸。当油蒸汽的含量低于爆炸下限时,遇火不会燃烧。高于爆限时,遇火则会燃烧。由于在石油火灾中,随着石油蒸汽浓度的增减变化,爆炸和燃烧将会交替出现。因此,是燃烧还是爆炸就主要取决于混合气中氧的含量,有时先燃后爆,有时先爆后燃。除了按油蒸汽浓度测定爆炸极限外,某些成品油还有一个按温度来测定的爆炸极限,也分上限和下限。这是因为油蒸汽的浓度是在一定的温度下形成的。
    (三)易蒸发
         蒸发是液体表面分子的气化(运动)现象。而气化就是物质由液体变为体的过程。气化了的液体一旦进入大气就很难再回收,这种现象尤以轻质油品(如汽油)为显著,其蒸发速度也最快可被完全蒸发掉。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常常导致液体在数量上发生短缺,而所蒸发的轻质成分是成品油的主要馏分,对制成的汽油而言又是保证发动机易启动的主要成分。蒸发不但造成油品油数量上的短缺,而且使成品油质量降低,更为严重的是所产生的油蒸汽为燃烧。爆炸和使工作人员中毒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还造成了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来降低或杜绝油品蒸发损耗。具体措施可针对产生蒸发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如降低温度以减少温差,高油位储存以减少气体空间,减少不必要的倒装和与空气的接触,尽可能密封储存等。
    (四)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摩擦产生静电。石油是导电率极低的绝缘非极性物质。在成品油的收发。输转和罐装过程中,油品铅管道流动与管壁摩擦在运输过程中与车、船上的罐、舱壁冲撞,油流的喷射、冲击都会产生静电。而静电电压随摩擦的加剧而增大,当静电电位高于4V时,所产生的静电火花就达到了汽油蒸汽点燃的能量,足以使汽油气着火、爆炸。可见,如不及时消除静电,一旦电压增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在两带电体之间跳火(静电放电)而引起油品爆炸着火。
    (五)有毒
         成品油具有一定的毒性,且毒性随其化学结构。蒸发速度和所含添加剂性质及加入量不同而不同。通常认为,组分中的芳香烃。环烷烃及添加剂中的抗爆剂(四乙基铅)。防锈剂。防腐剂等毒性较大。同时轻质油品,特别是汽油较易蒸发,是有毒气体的成分和空气混合在一起易于传播。这些有毒气体的传播主要是通过人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而侵入人体,从而照成急性或慢性中毒。中毒的程度于油蒸汽浓度大小。作用时间长短有关,即浓度小,时间短则较轻:反之则较重,甚至造成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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